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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与诉讼风险如何预防?石嘴山中院这堂实战课给出“避坑指南”

  

  

  “合同没签字,光摁了个手印,还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原件丢失,提供哪些资料可以辅证?”

  “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没能及时提出质量异议,产品过了质保期,如何维权?”

  ……

  近日,这些困扰企业法务和业务人员的难题,在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来自审判一线法官开讲的专题法治培训课上,得到了答案。


  为将司法保护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石嘴山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一级法官杨春永以《诉讼视角下的合同风险防范》为题,为市属国有企业百余名关键岗位职工带来一场“全是干货”的实战分享。课程没有停留于法律条文解读,而是直接将法庭上常见的败诉案例转化为一份份“风险预警清单”。

  风险点具体化,把“教训”变成规则

  “合同不能仅从是否盖章进行单一审查。”杨春永结合案例,将风险点逐一拆解:

  “审查签约方,不能只看营业执照,更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平台查看资信、核实实缴资本、是否存在清算或处罚信息,避免与“空壳公司”、诉讼风险过高或即将注销的主体交易。”

  “要注重关键条款,金额、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违约金计算方式必须明确无误。一个“按行业标准”的模糊约定,可能在未来引发巨大争议。”

  “对于格式条款,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必须对免责、限责条款进行显著标识并提示对方,否则可能导致条款无效。”

  履行过程留痕,证据意识贯穿始终

  “在法庭上,事实是靠证据来还原的。”杨春永特别强调了履行过程中的证据保存:

  “定期对账,并要求对方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确认。催收货款时,使用可留存记录的书面方式,明确债务金额。”

  “送货单、收货单上最好有对方指定签收人员的签字和日期。如果货物有瑕疵,必须在约定或合理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

  “合同履行中的任何变更,如延期、调价等,都应签订补充协议。重要的微信、邮件沟通记录不要随意删除。”

  互动答疑,直击工作痛点


  在互动环节,参训人员围绕各自岗位常见诉讼风险和法律难点踊跃提问,杨春永从司法裁判角度一一给出可操作的解法。

  “这才是我们最需要的培训!”一位国企法务负责人感慨,“法官把我们在合同管理上那些模糊的、心存侥幸的风险点都点透了,并且直接告诉我们正确的做法是什么,拿回去就能用。”

  此次培训是石嘴山中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企长远发展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将进一步聚焦企业经营中的高频法律风险,通过“案例预警+实操指引”的模式,开展系列定制化司法服务,切实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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