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7年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优化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全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法院年度总体工作规划、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自觉将全国文明单位荣誉转化为推动审判事业发展、强化责任担当的强大动力。此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全体干警的光荣和骄傲。
“荣誉属于集体,成绩源于奋斗”,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此次复查通过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深化“五心”铸法魂党建品牌,持续推进“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聚焦推动石嘴山市产业转型示范市高质量发展,以更高标准推动文明单位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推动石嘴山法院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石嘴山经济社会建设凝聚强大精神力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