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 荣)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服务保障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大司法助推宁夏地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力度。
《意见》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审慎对待各族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妥善审理经济、民生领域各类案件,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积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要切实强化对生态功能区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刑事犯罪,依法审理乡村振兴发展中发生的各类案件。要主动护航“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积极回应各族群众对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对外合作的新要求新期盼,助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推动各民族走向现代化。
《意见》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积极回应各族群众的司法需求,推广设立“移民法庭”“生态法庭”“旅游法庭”,到边远山区开展巡回审理。要强化诉源治理,针对不同地域地理状况和民族比重差异,加强与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协作,努力防范化解民族领域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把人民法庭建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平台,积极组建民族团结进步志愿服务队,加大以案说法、释法说理力度,大力培育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守法习惯。
《意见》还就加强法院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偏远地区法院人才储备机制、加大法官职业保障力度、全面深化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等方面作出要求。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1月14日头版报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