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小宁)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全区法院检察院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就民事案件检察建议、抗诉、再审审判及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等方面达成的共识下发贯彻实施,进一步促进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发展,推动全区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对全区法院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工作进行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比较宽泛,全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具体实践中在某些方面存在的思想认识不一致、法律适用不统一、工作衔接不精准等问题,在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后,联合召开全区部分法院检察院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工作联席座谈会,深入交流了近年来全区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工作具体情况,总结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就进一步推动法律适用统一、深化实践探索、合力化解纠纷、强化机制建设等方面达成共识,形成12项实质性意见,为创建切实管用、富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宁夏经验”积极提供司法智慧和方案。
据悉,今年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主动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依法开展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过程中增强良性互动,主动邀请检察机关联动开展释法析理、纠纷调处、信访化解等工作。特别是在努力实现矛盾纠纷重大风险可控、能控、稳控方面,完善了重大风险防范沟通、矛盾纠纷协同化解、工作信息定期通报等机制,通过案前提示、案中联动、案后总结等措施,强化法检两院对重大、复杂、敏感矛盾纠纷的预警提示、联动参与、多元化解,有效凝聚了共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司法合力,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新需求,积极做到群众有所呼、司法有所应、法院有所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