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8月25日平罗县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各人民法庭庭长、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人民法庭庭长围绕创建工作进展、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进行了详细汇报。姚伏人民法庭庭长提到,法庭积极与当地村委会、司法所、综治中心、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成功调解多起邻里纠纷和土地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陶乐人民法庭则结合辖区产业特色,为当地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防控服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各庭长也针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如人员配置、经费保障、部门协作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是提升基层司法能力、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和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人民法庭要对照创建标准,梳理问题清单,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与基层组织、行业协会等的协作配合,推动更多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要注重司法为民,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三是要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创建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法庭进行督促整改。此次推进会的召开,为各法庭搭建了交流学习的平台,进一步明确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平罗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努力打造具有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