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兼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冯斌受贿一案。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8月至2022年春节期间,冯斌利用担任平罗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所长,平罗县城关镇副镇长、镇长,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屋预售证办理、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9次收受4家企业和个人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90万元。案发后,赃款被全部追回。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冯斌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冯斌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中国人民银行石嘴山市分行、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及被告人家属等8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