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在庄严的国徽下,一张矮桌,几条板凳,空旷的院坝“变身”法庭,一场简易却又不失庄严的庭审就此展开。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方便人民群众就地开庭审理案件的一种审判方式,是打通司法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举措。陶乐人民法庭前身为原陶乐县人民法院,2004年行政区划调整撤县设镇后,同年3月24日成立陶乐人民法庭。下辖陶乐镇、高仁乡、红崖子乡19个行政村(含3个生态移民村)和宁夏精细化工基地,服务人口约5万人,所辖区域跨度大,人口多。本着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陶乐人民法庭在探索多元解纷新模式中,不断完善“巡回审判特色法庭”建设,辖区内现设立庙庙湖村“审务工作站”,形成了一套法庭负责、政府联动、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科学支撑的良性工作机制。审务工作站设立了“村干部+网格员”的矛盾纠纷化解小组,法庭成立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巡回审判小组”,通过深入基层以巡回法庭模式开展审判,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发挥了巡回审判联系群众、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沿的作用。同时与辖区职能部门建立了多方联动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切实提高了巡回审判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助力基层治理工作。
如今,在陶乐这个小镇的田间、村镇、集市上,“巡回审判”发挥着其巨大的优势,打通了县乡两级综合治理之间的网络连接,铺开了一张以“多元解纷”为中心的巡回审判大网,让法治建设更加完善、普法宣传更加全面、诉讼服务更加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