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武口区法院高效办结金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后,当事人金某奔赴千里,从辽宁沈阳来到大武口区法院,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办案法官手里表达谢意,并对大武口区法院务实贴心的司法服务和办案效率点赞。
2020年初,金某自辽宁来到宁夏入职石嘴山市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5年。但在合同履行期间,某公司经常拖欠金某工资,双方因此纠纷成诉。大武口区法院立案后,经与双方联系,得知金某已回到辽宁老家,且某公司拒不接受调解,为了及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大武口区法院决定通过远程线上方式开庭审理该案。
2024年7月22日庭审中,某公司对拖欠金某工资的事实无异议,但仍拒不接受调解,大武口区法院遂于次日作出判决,支持金某全部诉讼请求,并以电子送达方式将判决送达双方,上诉期内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又积极与某公司联系,经多次沟通,某公司表示认可判决结果,并主动向金某履行了付款和退还有关证件的义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大武口区法院将继续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