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四月的雨落,是万物复苏的“春动”,也是安能公司雨后新生的征程。
2023年4月3日上午,宁夏安能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能公司”)破产“预重整+重整”案交割暨首批清偿款发放仪式在惠农区红果子镇的安能公司举行。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惠农区委书记、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陆港经济区)党工委书记王宇翔,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明俊,惠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群,惠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斌出席会议,区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投资人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14家债权人代表等应邀到会祝贺并见证了公司管理权交割、发放款项仪式。会议由管理人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主任柳向阳主持。仪式的举行标志着“新安能”正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宁夏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取得实质性成功。
回顾本案审判纪实,安能公司是一家于2011年在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获批设立的生物质热发电企业,同时兼顾为红果子镇周边居民供暖和多家企业提供循环水、高品质蒸汽等能源,因涉及多起诉讼案件被执行、经营资金短缺、无力清偿债务,2022年该公司被迫走向了破产拯救之路。
这是一组有着代表意义的时间节点。
2022年11月9日,债权人向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申请预重整;11月14日,区法院决定对安能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年1月9日,管理人启动《预重整框架方案》表决程序;1月11日,区法院裁定受理安能公司重整一案;2月10日,区法院召开安能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3月1日,惠农区委召集由区法院、区发展与改革局、区审批服务管理局等九家单位参加的安能公司破产重整工作联席会议;3月6日,区法院裁定批准安能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4月3日,召开企业交割暨首批清偿款发放仪式,完成企业交割并向98家债权人成功发放首批清偿款项1200万余元。
至此,宁夏第一例预重整转重整案件在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尘埃落定,宣告成功。随着此案的圆满落幕,安能公司也在历经了113天的生死渡劫后,实现涅槃重生。
循着时间节点回望,安能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进程清晰可见。前58天,完成了重整申请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前55天,完成从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到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获区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前29天,重整计划涉及98家债权人1200万余元首批清偿款项全部筹集到位。区法院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探索和尝试新的破产审判方式,快速化解矛盾纠纷风险,坚决维护大局稳定,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忠诚与担当,体现了办理案件的最高效率。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斌表示,安能公司预重整+重整案的顺利审理,是惠农区委正确引领、区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区法院落实宁夏高级法院“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工作部署的生动体现。通过庭外“预重整”试错功能的探索与研究,论证重整可行性,提升庭内重整程序启动的精准度,审判团队作出了精准的司法判断,既节省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司法质效,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在市场化破产领域的运用塑造了成功样本,也为全区破产审判工作输送了宝贵经验和典型案例。
惠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群对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就继续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促进破产审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企业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自身发展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放在首位,要持续发电,保障区域供热稳定。二是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对企业发展助一臂之力。要加强府院联动,促进府院在资源整合、功能融合、手段聚合上同向同力、各尽所长,实现司法效力、行政效能、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安能公司“预重整+重整”案运用多方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建立起以“区委引领、政府支持、法院指导、企业自主、管理人参与”的新型重整模式,充分展现了惠农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与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的有效分工和协作之成功,树立了惠农区人民法院运用法治手段帮助和挽救困境企业实现重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地方经济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