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最高法院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这可不是走形式、走过场、摆摆样子,这可是一场面向全国中级、基层法院开展的创建活动,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展现新时代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窗口’工程,是要法院真正的拿出点子、想出法子、指明路子,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多在‘深’上下功夫,多在‘常’上用力气,多在‘实’上做文章,实实在在多方发力,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7月25日,平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正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民之所思,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今年以来,平罗县法院闻令而动,紧扣“三大创建目标”“五项创建标准”,精心组织,迅速启动创建活动。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从“立审执访”等环节入手,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强化诉讼服务,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平罗县法院继续完善群众工作制度流程,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切实改进各项工作,牢牢扭住“思想认识”这个根本、为活动凝神聚气,聚焦“多办实事”这个关键、为活动蓄能攒劲,突出“转变作风”这个导向、为活动助力增效,拧紧“持续推进”这个重点、为活动注入活力,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方面,坚持用“真心”感召群众、把纯正风气的思想根植好,坚持用“热心”服务群众、把后顾之忧的问题解决好,用“公心”取信群众、把风清气正环境营造好,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目标做了大量用心细致的工作,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上半年,全院共受理案件5705件,同比下降6.69%;结案4365件,同比上升0.21%;结案率76.51%,同比上升5.27个百分点;未结案件1340件,同比下降23.78%。案件数据总体呈现出“三降一升”(受理数、结案数、未结数下降,结案率上升)的态势。群众满意度评价已达90%以上。
平罗县法院第二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马某诉被告张某、宁夏某建设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在庭审结束后,法官又根据庭审情况及双方证据材料,给原、被告做起了调解工作。法官从法律角度的讲解,从人情道理的分析促使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支付原告劳务工资7000元,并承担了诉讼费用,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日,平罗县法院第一速裁法庭正准备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某文化传播公司与被告龚某、罗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罗某下落不明,该案系公告开庭案件。在庭审开始前,法官对到庭的原、被告积极展开调解工作,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权利义务规定,经过几轮积极调解,原告某文化传播公司当庭撤回了对下落不明的罗某的起诉。到庭的被告龚某与原告某文化传播公司很快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龚某当庭支付原告某文化传播公司车辆租赁费及其他费用5000元。
张某欠孙某运输费2万元一直未支付,引起孙某诉讼。7月4日立案后,立案庭法官助理第一时间联系到双方当事人,约定7月6日上午到法院开展调解工作。7月6日,双方当事人按时来到立案诉讼服务中心一楼调解室。法官、法官助理通过“面对面”对张某晓之以理、“背对背”对孙某释明举证规则,并对双方的工资明细进行了核算,在审判人员的耐心调解下,用时不到十分钟就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张某当场履行付款义务。该案从立案至全部履行仅用了两天时间。
平罗县法院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堵点痛点问题,主动参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想方设法破解诉源治理难。
经过努力,与县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府院良性互动机制的实施方案》,与人民银行平罗支行搭建起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与县妇联、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召开维护妇女权益座谈会并签订了会议纪要,建立向公安机关定期通报家事纠纷案件机制,就是要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发力,快速响应,主动治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一步增亮“接诉即办”这张平罗县法院治理的名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同时,全面推进校园治理,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建设法治和谐校园,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健全法院普法与学校教法的长效合作机制,组织法官走进平罗校园常态化开展禁毒、反诈、民法典、校园欺凌等普法宣传活动。
继续强化建设和巩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成果。组织五个基层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深入乡村民居、田间地头等就地开庭,用上门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上半年,共开展巡回审判6次。沙湖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陶乐法庭、姚伏法庭、头闸法庭被评为全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平罗县法院加大速裁快审力度,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被告程某在原告某食府就餐产生就餐费未付,引起原告某食府起诉。该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庭前调解,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开庭审理。庭后,法官仍然不放弃和原、被告沟通,经过耐心交流,“背靠背”调解,原、被告于7月7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程某当庭支付原告某食府就餐费6000元。今年以来,平罗县法院不断创新司法理念,创造“效率”+“效果”双优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矛盾就地化解,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中,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作为办案原则,积极调解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真正做到司法有温度、执行有力度。
“谢谢平罗县法院,你们执行效率真是高,我们要了好久的钱,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给执行回来了。” 近日,申请执行人带着印有“为民办事、执法为民”和“高效执法、为民解难”的锦旗向平罗县法院执行干警说道。原来白某、沈某与被执行人宁夏某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平罗县法院依法判决后,申请执行人多次讨要无果后,遂向平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该公司涉及案件数量众多,执行干警多次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遂陷入困境。为了尽快将此案执结完毕,执行干警在向申请执行人了解案件线索时,申请执行人称被执行人该公司在石嘴山市中级法院有案件已经胜诉,目前已递交材料,近期应该就会进入执行程序。当听到这样的消息,执行干警立即对该线索进行核实,确定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属实,执行干警便向石嘴山市中级法院送达执行案款提取裁定书,顺利将该笔款项提取至平罗县法院,该案件圆满执结。这是平罗县法院全面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以来,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的一个缩影。
2022年1至6月,平罗县法院办结执行案1428件,结案率64.32%,其中执行完毕666件,终结执行263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387件,其他方式结案112件。3+1”核心指标中,执行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7.18%,位列全区基层法院第十四;执行案件执结率64.32%,位列全区基层法院第十六。考核指标中,实际执行到位率(65.59%)排名全区基层法院第一名。各项执行质效指标稳中有进,办案质效整体向好。
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见证执行工作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平罗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围绕司法为民宗旨,以“五提”为抓手,在群众“急难愁盼”上再聚焦,在司法便民利民上再加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化纠纷、解难题,赢得群众广泛称好。
提升党建引领聚民心。开展以“党建引领深化诉源治理,枫桥经验延伸法律服务”为题的党建书记项目,深入推进乡村诉源治理;到帮扶村开展“为生态文明增新添绿”主题党日,并积极主动投入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选派40名党员干警再次前往“疫线”,下沉社区村居参与联防联控,为民服务工作。
提质巡回审判解民忧。充分利用20个审务工作站,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感受到司法温暖。依托“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深入乡村民居、田间地头就地开庭、现场调解,先后巡回审判案件260余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坚持“滴灌式”精准普法,主动融入辖区社会治理,加强对乡村自治的法律指导和法律咨询,引导村民知法、尊法、守法,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提档指尖诉讼护民利。创建“线上线下一体化”诉讼服务体系,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12个服务窗口、推行13项便民措施,为当事人提供立体化、多元化诉讼服务,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疫情防控以来,为群众网上立案997件、跨域立案147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音视频为群众调解案件1400余件,确保公平正义“不停摆”、审判执行“不打烊”,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司法便利。
提效诉源治理纾民困。整合多种调解资源汇入调解平台,纳入各类调解组织20个,发展特邀调解员51人,通过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有效结合,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提速增效,开启“门诊式”的审理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对符合“快审”的案件统一分流给速审团队办理,同时,运用诉讼材料全卷扫描、文书智能编写、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等科技手段全流程简化程序,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实现在同一时段内,对多个相同或类似的案件统一排期开庭,多案同审、多案连审,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提速权益兑现惠民生。进一步推动“抓管理、强业务、促规范”执行建设提升年活动,深化“智慧执行”APP使用,提升办案质效。扎实开展涉民生和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审判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281件;专题会议部署研究超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18件超长期案件得以执结,用“真金白银”兑现“纸上权利”。
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占一审立案数量的39.91%;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为15.37天;调解人员人均月调解案件3.26件。分调裁审案件占比75.61%;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26.46天,均达到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测评体系目标要求。
各诉讼服务平台身份信息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跨境立案不存在超期审核问题;在线委托鉴定率占比92.71%;已开通网上交退费功能、网上阅卷服务功能,并能够推送电子卷宗;开通绿色服务窗口、群众满意度评价功能,全方位多角度满足不同群众的诉求,切实提升了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