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积极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3月14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上大武口区步行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面对面普法、手把手支招,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相关法律知识,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假冒伪劣商品、商家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法官,我刚在超市买到过期商品了,咋整?持购物小票与经营者协商退换,协商不成时可请求消费者协会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热线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网上买的东西质量有问题,但商家不肯退换货怎么办?除法律规定的定制、鲜活易腐等特殊商品外,对于一般商品,消费者可于7日内向购物平台投诉,投诉无果可致电12315热线,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干警一边耐心答复群众的问题,一边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意叮嘱老年群众警惕义务诊疗噱头,严防推销特效保健药品等陷阱,增强消费安全防范意识和识别虚假套路能力。教育倡导街头商户树立文明经营、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构建合法、合规、和谐有序的经营环境。
下一步,石嘴山中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不断创新和丰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