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 荣)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全区法院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实施意见》,落实关于健全政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制度要求,不断提高广大干警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的能力。
实施意见聚焦全面准确落实深入持续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注重补齐素质能力短板,围绕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综合能力、监督能力四个方面,共提出23条具体工作举措,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为建设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针对提升政治能力,实施意见明确要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基层组织政治功能,探索组建全区法院理论宣讲团队,建设具有品牌效应的高质量理论宣讲队伍,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实效。
针对提升业务能力,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培训需求动态调研,强化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施教育培训名师工程,建立优秀师资共享机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鼓励各级法院广泛开展各类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倡导实施“菜单式”教育培训;开展全区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建立案例研讨制度,搭建办案经验交流平台;实行裁判文书校审责任制,提升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建立全区法院类案检索词条数据库和已检索类案数据库,提高法官类案检索能力。
针对提升综合能力和监管能力,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审判业务风险研判制度,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全区法院队伍防控风险、群众工作、舆论引导、调查研究、智慧法院建设、狠抓落实等能力。
原文载于《人民法院报》1月9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