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农区人民法院燕子墩法庭联合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及矛盾调解中心,成功将一起因劳务报酬引发的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耕地完工酬金未付 劳务双方矛盾升级
当事人老刘承包有数百亩耕地,雇佣老黄进行耕地作业,双方口头约定待作业完成后按亩数结算劳务报酬。老黄依约完成了全部耕地任务,然而到了结算报酬时,老刘却以耕地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绝全额支付约定的劳务费用,仅愿意支付部分款项。老黄认为其已完成全部耕作任务,不存在质量问题,老刘应当足额支付报酬。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激化,甚至发生言语冲突,原本和睦的关系一度紧张。
无奈之下,老黄作为原告向区法院燕子墩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老刘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法庭立案窗口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经初步分析认为,该案标的额不大、事实较为清楚,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审理周期较长,还可能因举证、鉴定等问题进一步增加双方成本。为此,燕子墩法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第一时间将案件分流至矛盾调解中心进行先行调解,并同步通报乡镇综治中心,力争将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诉前。
法院联合综治搭平台 多元联动解纠纷
燕子墩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迅速对接,共同研判案情。第一时间组成纠纷化解小组,明确分工、协同作战。在共同努力下,老刘与老黄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老刘向老黄当天支付大部分劳务报酬,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老刘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调解协议达成后,燕子墩法庭依程序对协议内容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确保调解成果能够落到实处。至此,这起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务报酬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案结事了 绘就辖区治理新“枫”景
该案通过法庭引导分流、综治中心统筹协调、司法所协同配合、矛盾调解中心具体落实的联动方式,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下一步惠农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先行调解工作,不断优化调解模式,提升调解质效,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