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秉持调解优先和一揽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思路,成功调处多起涉历史遗留问题的劳动争议案件,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保障了中小企业发展利益的稳定,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集中在劳动者以补缴社会保险为目的,向平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与用人单位存在某一时段的劳动关系。平罗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紧扣案件实质争议,统筹整合关联矛盾,将社保补缴事项纳入同一调解程序一体处置,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依托在案证据精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限,为补缴社会保险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同步明晰补缴责任、履行期限及违约救济措施,达成一案实质化解两类核心纠纷,减少劳动者和企业因一段关系纠缠一系列官司的良好成效。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坚守劳动者权益保障底线与企业合规经营导向,积极引导双方平等协商、理性沟通。拟定调解方案时,既全力保障劳动者养老保险这一核心民生权益,明确用人单位补缴义务与违约赔偿责任;又充分兼顾企业经营实际,通过合理分担费用的方式,缓解企业一次性缴费压力,促成双方达成合法可行、切实可履行的调解协议。同时法院工作人员严格开展调解协议合法性审查,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从程序上防范“案结事未了”,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性、根本性地化解。
下一步,平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高效实质化解纠纷为目标,切实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