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基层动态
法庭“枫”景丨头闸法庭妥善化解家庭成员物权纠纷修复亲情

  

  

  近日,头闸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儿媳、孙女起诉公公的土地侵权案件。这不仅是一起涉农土地案件,更是一段几近割裂的亲情的修复之路。原告李花(化名)、张燕(化名)系被告张大山(化名)的儿媳和孙女。2021年李花丈夫意外去世后,张大山将登记在儿媳、孙女名下的8亩承包土地擅自耕种,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儿媳孙女近一年多未登门探望张大山,亲情降至冰点。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于几日前前往被告家中送达应诉材料。当时张大山情绪极为抵触,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被告对抗情绪强烈、临近春节的特殊节点,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秉持“修复亲情、实质解纷”理念,反复释法明理、耐心疏导。一方面向被告阐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属性,另一方面引导原告体谅老人年事已高、承包收入微薄的实际。经多轮沟通,双方心结渐开。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将案涉8亩土地返还二原告;原告自愿放弃前四年承包费15000余元的诉讼请求;2026年土地由被告张大山之弟张小山继续耕种,4000元承包费已由张小山当庭支付给原告。庭审结束后,被告张大山主动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言辞恳切:“那天我说话冲,法官您别往心里去。是我糊涂了,谢谢您把这家事理清了,孙女、儿媳妇也愿意回来看我了。”至此,一桩拖延长达四年的家庭矛盾,在春节前夕画上圆满句号。原告也表示,今后将继续履行作为儿媳、孙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该案的圆满化解,是头闸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意识做实定分止争的生动实践,也彰显了司法在修复亲情、促进和谐中的独特温度。 

来源: 责任编辑:
☆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