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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枫”景丨姚伏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纠纷并促成被告主动履约

  

  

  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姚伏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通过柔性司法化解双方矛盾,促成被告主动履约,获得当事人认可。一面印着“高效调解化纠纷,司法护航助农兴”的锦旗,送到了法庭干警手中。

  原告是一家从事农作物种子、农药经营的公司。2019年,被告陆续从原告处购买了价值42440元的农药,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同年3月30日,被告出具《欠款欠据》承诺尽快还款,但此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未支付货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姚伏人民法庭决定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梳理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同时细致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在约定时限内付清全部欠款。

  调解协议生效后,承办法官持续跟进,及时督促被告履行承诺。被告积极配合,在期限届满前主动将全部案款足额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确保原告合法权益及时实现。收到案款后,原告对法庭高效化解纠纷、推动案款快速履行的工作效率深表认可,特意制作锦旗表达谢意。

  此次纠纷的化解,既发挥了调解方式高效、便捷的优势,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下一步,姚伏人民法庭将继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升工作质效,以更务实的举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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