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
"法官说宪"
孟 楠
平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维护宪法权威
“打官司会不会被刁难?““没钱请律师怎么办?”“异地打官司不方便怎么办?”这些顾虑,宪法早已给出了答案。今天,平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孟楠,就带大家读懂宪法如何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
01
法官开讲
大家好,我是平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孟楠。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每天都会接待大量前来立案的群众,而我们的工作核心,就是保障每一位公民依据宪法享有诉讼权利。
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意味着无论你是富人还是穷人,是原告还是被告,在诉讼过程中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判。
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第130条明确:“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这一条款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和辩护权。在立案过程中,我们会向当事人详细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包括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质证等,确保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明白白打官司”。
弘扬宪法精神
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宪法第45条“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延伸出了诉讼费用减免制度。比如一位残疾人因侵权纠纷起诉,无法承担诉讼费用,我们依据相关规定为他办理了诉讼费用减免,让他能够“打得起官司”。
弘扬宪法精神
此外,为了方便群众诉讼,我们还推行了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等服务,无论你身在外地还是本地,都能便捷地行使诉讼权利,这正是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精神的具体体现。
02
法官提示
维护宪法权威
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害怕打官司,立案庭会为你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如果有疑问,可拨打法院诉讼服务热线0952-6093550,或前往诉讼服务中心咨询。
维护宪法权威
为期五天的“法官说宪”系列推文到此结束!宪法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权利保障书”。从家庭和睦到经济安全,从职场维权到社会安宁,再到诉讼便利,宪法的精神贯穿始终。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共同建设法治平罗、和谐平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