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法官说宪" 吴 婷 平罗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维护宪法权威从街头盗窃、邻里故意伤害到隐蔽的电信诈骗、涉众型犯罪,各类刑事案件不仅侵害公民人身安全与财产权益,更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宪法作为根本大法,为部门法立法、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提供根本遵循,宪法是刑法的立根基础,刑法是宪法权利的保障手段。今天,平罗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吴婷,用真实案例带大家读懂宪法如何通过部门法,筑牢生活中的“安全防线”。
01法官开讲
大家好,我是平罗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吴婷。刑庭主要审理各类刑事案件,核心职责是依据刑法等法律精准惩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这些法律的立法根基正是宪法,审判工作始终贯彻宪法精神。
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第28条明确国家维护社会秩序、制裁各类犯罪的职责,这一精神在刑法中得到充分体现。在审理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案件时,严格依法对被告人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并积极督促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践行宪法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的核心精神。
弘扬宪法精神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条款,是刑法设定相关罪名的重要依据。宪法第13条、37条、39条分别明确公民私有财产、人身自由、住宅不受侵犯,刑法对应设立盗窃、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罪名。此前审理的一起入户盗窃案中,被告人深夜撬门潜入居民家中偷走财物,既侵犯了公民财产权,也破坏了住宅安宁。法院依据刑法入户盗窃相关规定,依法对被告人定罪处罚,既惩治了犯罪,也落实了宪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精神。
弘扬宪法精神宪法第51条规定公民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这一“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贯穿刑法始终。在日常生活中,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不能借此发表诽谤他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诽谤罪等罪名的设立正是对宪法这一原则的践行,彰显了权利行使必须坚守法律边界的法治理念。
02法官提示
维护宪法权威遭遇违法犯罪行为,要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求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切勿采取私自报复等过激行为,避免从“受害者”沦为“违法者”。同时,要自觉树立法治意识,遵守宪法精神指引下的各项法律规定,在日常交往中保持理性克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坚决守住法律红线。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部门法的根本遵循,为公民权利提供顶层保障。明天,立案庭法官将带大家了解宪法精神指引下的“平等诉讼权利”,看看立案环节中宪法精神如何落地生根。敬请持续关注“法官说宪”系列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