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调解工作是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的重要举措,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近日,惠农区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高效妥善处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被告本是朋友,因借款事宜导致双方酿成纠纷,关系降至冰点无法缓和。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双方系多年好友,如直接对簿公堂不利于矛盾化解和双方关系的缓和,于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案件转入先行调解阶段。在调解阶段初始,原、被告双方言语激烈、剑拔弩张、情绪激动、互不相让,导致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凭借多年调解经验,对双方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在和双方充分沟通后调解员意识到原告之所以如此气愤更多在于被告之前的态度,于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向被告释法析理,被告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双方久违地坐在了一起耐心沟通,被告向原告敞开心扉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希望能向原告分期支付,双方当即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双方态度缓和,握手言和。
先行调解是实现“分流纠纷、快速止损、修复关系”的金钥匙,可以极大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省司法资源,能更好地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惠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先行调解工作机制,优化调解流程、充实调解力量、强化多元解纷协作,推动更多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以更低成本、更优方式解决纷争,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