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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金融调解“硬支撑” 铸牢市场稳定“安全线”

  

  

  随着经济形势的转变以及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金融纠纷案件激增。2025年年初,平罗县人民法院与辖区内金融管理局积极对接,联系辖区内的银行机构、保险机构召开座谈会,对于以上部门在诉讼中出现的问题逐一进行“问诊”,对金融部门在诉讼中的困惑难题、证据保存、诉讼保全等关心的问题专项“会诊”,同时法院提出金融机构通常在诉讼中不愿接受借款人调解的意向,担心担责等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探讨。平罗县人民法院针对涉金融案件建立完善的“诉前调解+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流程,确保调解协议能够及时通过法院的司法确认获得强制执行力,解决调解“软”的问题;鼓励仲裁机构、律师、行业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形成“调解——仲裁”联动模式,解决调解“慢”的问题;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纠纷处理机制,由专业法官指导调解,争取大部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机构内部,解决内部调解“难”的问题。在涉金融案件中,传统的“对簿公堂”的诉讼模式虽然能够最终定分止争,但也存在耗时长、成本高、程序刚性、关系破裂、执行难等问题,而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具有独特的优势。第一,高效便捷、降低成本。调解程序灵活、周期短,能显著降低当事人的时间成本、诉讼费、律师费等;第二,保护关系、实现双赢。调解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有助于维护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长期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第三,灵活创新,解决复杂问题。金融产品结构复杂,许多纠纷在法律上存在模糊地带,调解可以超越法条的僵硬,通过商业谈判、和解方案、分期还款等方式,灵活解决一些诉讼难以妥善处理的复杂问题;第四,维护声誉,减少负面影响。对于涉金融案件,大量的诉讼对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当事人的市场声誉和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可能导致恶性循环,银行断贷等信用危机,通过调解“静悄悄”的解决纠纷,助力双方双赢。据统计,2025年1月至11月以来,平罗县人民法院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81件,其中调解、撤诉、申请司法确认等方式结案151件,调撤率53.7%,与2024年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46件,其中调解、撤诉、申请司法确认等方式结案151件,调撤率43.6%相比,呈现出诉讼案件明显减少,调解率明显上升的良好趋势。

  下一步,平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针对涉金融案件,提出更多实的举措,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为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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