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司法警察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技能,7月13日,平罗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开展警务技能培训。
此次培训围绕日常工作需求,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方面,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警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法院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础理论》《人民法院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等内容,实操方面由培训教官主要针对手持金属探测仪、手铐、单警装备等警械和X光机的使用方法、操作规范以及刑事案件庭审保障中的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相关警务技能,达到提高团队凝聚力和个人战斗力,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进的培训目的。
下一步,平罗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继续坚持“以训促战、以战促训”原则,树牢“训练为了履职、训练保障履职” 理念,充分发扬不怕吃苦、互学互帮的优良作风,持续锻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队伍,用积极行动助力审判执行工作安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