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是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我要主动到法院交纳案款,并申请法院解除对我的执行悬赏”。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的电话。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曹某某、孔某某三人申请执行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共三案,涉案总标的14万余元,执行立案后,经法院查控,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以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的下落。
2024年7月4日,申请执行人申请平罗县人民法院悬赏查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的下落。悬赏公告发布五天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看到悬赏公告,因怕公司和自己的声誉受到影响,刘某某主动向法院交纳三件执行案件全部案款。
今年以来,平罗县人民法院利用微信公众号、法信悬赏执行平台等网络媒体平台发布失信信息、悬赏公告等有效执行措施共计33人次,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充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