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召开石嘴山市涉公安行政处罚争议府院联席会,旨在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在公安行政执法领域走深走实,凝聚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合力,统一涉公安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查标准。
会上,石嘴山中院通报了2023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涉行政诉讼案件总体情况,梳理收结案、案件类型、裁判结果等整体情况,结合涉诉案件,对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从严格落实执法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介绍了近年来在优化府院联动机制、审理涉公安行政处罚案件时,开展协调化解、司法建议制发、反馈整改等工作情况,并就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错方面交流实践做法。市司法局立足行政复议监督职能,通报了复议阶段公安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现状及执法薄弱环节。
在互动研讨环节,三方参会人员分别从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视角出发,围绕调查取证、文书送达、鉴定程序、保障相对人陈述申辩权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争议前端预防与化解等议题充分交换意见。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各方深入分析了当前执法与司法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存在的认识差异,经充分沟通,各方就办案标准形成统一意见。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及公安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统一涉公安行政处罚行为合法性判断标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要注重提升释法说理能力,加大说理力度,重点围绕相对人不理解、不认可、不清楚的问题,结合执法理念、办案程序、法律法规及裁量基准,进行针对性回应,增强相对人对执法行为的认同,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效果。要重视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出庭负责人要积极参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诉讼环节,并围绕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摆事实、讲法律、讲道理,确保“出庭、出声、出方案”。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向公安行政执法前端延伸,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功能,推动争议在复议环节实质化解,有效减少诉讼案件增量。要用好司法建议书、行政复议建议书等制度工具,以“小切口”推动基层治理“大格局”,切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管理局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大武口法院、市公安局三县区分局分管领导及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