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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状”示范文本即将“上新”!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司法部、中华律师协会制定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此次发布的示范文本在对2024年3月4日印发的第一批11类示范文本进行修改完善的同时,又针对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等9个领域常见多发诉讼案件研究制定了56类新的示范文本,并将两批67类示范文本合并印发,将于2025年7月14日起全面推广使用。

  本次印发的《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分为上、中、下册,分为刑事(自诉)案件及常见民商事纠纷案件,涉知识产权类纠纷案件,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及执行类案件三大类别,当事人可参照示范文本实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旨在提升诉讼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表格化方式,直观地列明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等关键要素,精准、全面把握案件要点,有效提升司法服务质效。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区已上传第二批示范文本电子版,当事人可直接编辑或打印取用,同时配置了示范文本辅助生成智能机,携传统诉状的当事人也可通过智能机扫描传统诉状生成要素式文书,并安排诉服人员对填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指导辅导帮助。

   同时,识别下方二维码可获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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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版本 (可打印空白文本手动勾选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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