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苏娟党建工作室"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富有法院特色的“133”机关党建工作法,即健全一套学习机制,创新三个强基措施,找准三个融合节点,为建强机关党组织、助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活力。
健全一套学习机制 强化党的思想“引领力”
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学习机制,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及本院党组的重大工作安排作为学习重点,每月发布重点学习清单,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干警学习,推动决策部署、工作安排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业务培训,通过举办“法官讲堂”、道德讲堂、廉政课堂,引导干警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实实在在干,不断提高党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创新三个强基措施 强化党组织“战斗力”
健全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协调推进、党支部具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导向,以党建凝心聚力、改进作风、提升工作。
一是建立党建与业务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工作机制
调整优化党支部组织机构设置,搭建“以支部为堡垒、庭室为团队、党员为先锋”的工作格局,确保党组织在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全面覆盖。聚焦主责主业,构建“支部发动、委员推动、党员带动、群众行动”的工作模式,切实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互促。
二是建立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制度
按月发布任务清单,各党支部在任务清单“总要求”基础上,统筹谋划支部党建工作和审判业务工作,研究制定支部每月党建工作“小计划”,采取项目化管理、责任制推进、清单式落实,推动党建主责落地,确保重大任务落实。
三是建立党建工作跟踪问效机制
坚持“目标、问题、结果”导向,每季度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交流,定期检查通报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以监督促党建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将党建工作纳入法院整体工作考核体系,激发党务干部、党员干警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找准三个融合节点 强化党建业务“双提升”
坚持守正创新,打造“‘五心’铸法魂”机关党建品牌,以系统思维统筹开展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活动,实现党建和业务良性互动、同向聚力,形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新局面。
一是在机关党建与审判业务融合上找准契合点
结合法院业务特点,持续开展“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项目”,各党支部在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开展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的“一月一主题”党建实践活动,实现以党建实践活动小支点撬动审判执行工作“大提升”。
二是在青年党员与老党员融合上找准着力点
落实青年干警成长培养计划,发挥导师“传帮带”作用,部署实施3个工程20项重点工作,开展系统性地“学、培、用”一体活动,常态化开展青年干警座谈会、读书分享会、思想交流会等,新老党员取长补短、有效融合,实现党员队伍整体能力和素质的提升。
三是在机关和系统、机关和基层的多元融合上找准结合点
树立“大党建”思维,以“党建链”串起“业务链”优化“服务链”,统筹落实“双强双带”“双争当”实践活动。纵向贯通三级法院“党建+立审执”“党建+队建”融合链条,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法官讲堂、调研座谈、审判数据会商等,以点带面推动提质增效。横向与政府、人社、工会等多部门单位联建共建,组建区域党建共同体,全力构建“党建+诉源治理”“党建+人才培养”“党建+宣传调研”等机制,拓宽党建服务路径,实现工作联做、资源联享、难题联解,推动党建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