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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韵 法庭 黄渠桥

  

  “公暇揽幽胜,渠流跨土梁。水田飞白鸟,野庙矗青杨。小市人声散,空街夜色凉。萧然尘外意,一曲在沧浪。”这首《通润桥散步》是当年平罗知县徐保字公暇之余漫步通润桥所作,诗中的通润桥就是现在的黄渠桥,从这首诗中就能够感受到黄渠桥镇的小桥流水之美及小市繁闹之后的安静。来到黄渠桥人民法庭已有三个多月了,忙于学习各项业务还没有来得及走近黄渠桥小镇。

  不知不觉已到深秋,终于有空在黄渠桥镇的街上走一走了。小镇秋天的晚上略有一阵凉意,但是却比老家的秋天更带一丝温柔。夜晚法庭前面的公路上很少遇到行人,只有隔壁学校的教室里灯光通明,不时传来阵阵学生的喧闹声。对面村庄里的犬吠声给寂静的夜晚增添了一点活力。在路灯的映衬下,法庭小楼更显得庄重威严。去到镇子的主街道需跨过一座石桥,这就是距今已有三百多年历史的黄渠桥。看似一座普通的小石桥,如果细细打量就会发现其设计和做工也很精致。桥两边的护栏样式属于典型的古式风格,桥下两边各伸出两尊雕有龙头状的石柱,当渠水流过时,宛若四条龙在水里漫步戏水,别有一番韵味。渠水滚滚而下,不仅滋润着这里的每一分土地,更滋润着黄渠桥人的心田。看着桥上来来往往的车辆,我觉得黄渠桥不止是一座石桥,而是人们奔向小康生活的幸福之桥,也是当地老百姓的团结之桥、精神之桥。

  我想人民法庭和这黄渠桥一样,也是一座便民、利民的“桥梁”。人民法庭是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的“桥梁”,是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的“桥梁”,是为人民服务的“桥梁”。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有了明显的提升,遇到纠纷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作为一名法院工作者,就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在这几个月的工作中接触了很多民事纠纷案件,给我最大的感触是:一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既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又要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要体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又要体现整体公平与个体公平,这就要求我们要具备过硬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最近,在最高院微信公众号中看了一篇题为《为何我们要看<三滴血>》的文章,文章中提到的这部秦腔名剧讲述了三个“滴血认亲”的案件,剧中的县令晋信书只为自己着想,不愿为查明案情真相而奔波、询问,这样迂腐的办案方式脱离了群众,背离了司法为民的理念,辜负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从这部剧当中能够体会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为人民的深刻内涵。

  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粮食丰收是老百姓最大的收获,而让每个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法院人最大的成就,也是每个当事人最大的收获。但是收获并不等于结束,而是为再丰收积蓄能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言简意赅的讲话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因此,我们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誓言。我会以庭为家,用昂扬的姿态和饱满的热情迎接新的工作和生活。(康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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