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会。
会议传达了全市法院“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情况介绍>的通知》等内容。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率,律师辩护率,扩大适用法律援助制度。中院将结合辖区实际尽快制定完善《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细则》、《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实施细则》、《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实施细则》,将“远程视频作证”、“证人出庭保障标准”、“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庭前会议制度”等落到实处,将“庭审实质化”指标纳入考核标准,切实推进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大威强调,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改革精神,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刑事法官要在审判中不断探索,抓好审判细节,通过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严格落实庭审实质化和证据裁判规则,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要注重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总结和提炼,逐步探索可复制的成功经验,为改革提供实践素材和支撑,达到改革目的和效果。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国云主持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敏,刑事审判庭全体人员及各县区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