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小伙子,谢谢你亲自上门为我解决难题。”老人激动地对大武口区法院法官说道。
近日,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陈某起诉被告陈某某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与被告系父女关系,父亲陈某委托女儿陈某某代为办理银行定期存款,但定期存单办理后写的却是女儿陈某某的名字,加之二人因为家庭矛盾积怨已久,父亲陈某无法联系女儿陈某某将存款取出,因此将女儿陈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存款。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案件虽简单,但原告年龄较大,案件背后涉及的家庭矛盾很多,处理不当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考虑到原告年近九旬,住在养老院,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在对案件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后,制定调解方案,并积极与被告进行沟通,经过调解,被告陈某某同意在存单到期后将存款及利息全部交给原告。因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法院干警主动上门进行调解,老人耳背,法院干警耐心地对老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最终老人与女儿达成调解。
这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三天,是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的审判理念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审判质效,针对当事人不同的司法需求进行不同的处理,通过审判传递司法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