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农区人民法院审管办开庭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充分运用“互联网+庭审”模式应对严峻的疫情态势。
审理中经本案再审申请人申请,法院决定追加张某为被告后,多次寻找联系,发现被告张某系因涉黑案件羁押于银川监狱,承办法官及时与银川监狱联系并向被告张某送达诉讼文书。排期开庭后得知被告张某已在甘肃省酒泉监狱服刑。根据酒泉监狱应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合议庭成员不能前往现场开庭,但可通过法院专线进行远程网络视频开庭。承办法官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秉持节约司法资源理念,决定在宁夏与甘肃省之间架起“远程庭审桥”。经向宁夏高院请示后,宁夏高院信息处与甘肃高院信息处鼎力支持,终于如期开庭。
为能够顺利“连线”监狱,保证庭审顺利进行,承办法官与两省高院、本院及监狱的技术人员成立临时工作组,相关技术人员分别在法院和监狱进行设备调试,通过多次严密测试,保证庭审视频画面顺畅,语音清晰。
法槌敲响,审判长宣布开庭,“请被告现将口罩摘下以便法庭核实身份”,被告张某出现在法庭大屏幕中,在看守所远程视讯室中与身处法庭的法官隔空“对话”,成功实现法院、监狱视频终端“面对面”无障碍庭审交流。
此次庭审打破了地域限制,依托法院办公办案平台,通过两省高院协调配合,实现了庭审从“辖区内”向“省域间”的转变,加强了法院与监狱跨地域合作、推进了数字化庭审成果运用。“云审判”不仅是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创新手段,也将逐渐成为法院司法便民利民的工作常态。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下,惠农区法院借助科技力量提升了司法效率,保证公平正义的及时实现。下一步,惠农区法院将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应用转化,积极推进“零距离”、“线上办”的办案新模式,努力实现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不断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始终守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