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小区环境会让人心旷神怡,而这份美丽和谐需要业主和物业的共同维护,但现实中这份和谐时常会被打破,生出许多不和谐的音符,以至于业主和物业成为了两个对立、无法融合的群体。
“唉,小区多位业主不交物业费,贴告示、上门催缴都没有用,这可愁坏了我们,我们是真的没有办法了”,物业公司负责人的哀声叹气深深地印到了接待法官的心里。经了解得知,惠农区某小区因更换新的物业公司多位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不予交纳,且双方矛盾较大,无奈之下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考虑此类群体性案件牵涉群体众多,如果不及时处理有可能激化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不能达到此次案件处理的最优结果。对此办案法官充分听取物业公司和未交纳物业费业主的诉求,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鼓励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业主认识到享受物业服务理应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承诺以后会提供更加优质的物业服务,整改本次案件中业主提出的不足及存在的问题,双方握手言和。通过办案法官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来时情绪满满,走时喜笑颜开,此次涉案人数较多的物业服务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截至今日,今年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共受理物业公司诉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已达100余件,目前立案庭速裁团队与特邀调解员已成功化解80余件,避免了双方当事人对簿公堂,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以来,惠农区人民法院深耕主责主业,身体力行的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群众事无小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