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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强制执行有力度 司法救助暖民心

  

  

  “感谢法院,谢谢法官……”近日,一位耄耋之年的老人来到平罗法院执行窗口,情绪激动,一直重复说着感谢的话语。该老人系案件申请执行人邵某某的母亲,清明节前夕接到平罗法院执行干警的通知领取案款电话后,老人就要求到平罗法院当面感谢法官。

  2014年9月,案件申请执行人邵某某在宁夏某酒厂工作期间维修设备时不慎从房顶掉落致其受伤,经医院救治出院后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后经平罗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裁决,宁夏某酒厂赔偿邵某某各项补偿费共计826450元,但该酒厂未及时履行。2016年1月,申请执行人邵某某向平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平罗法院立案执行以来,该被执行人履行部分案款后,因企业停产,再未向法院交纳案款,经司法查控,也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020年,申请执行人邵某某向平罗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经执行干警走访调查,邵某某家中上有耄耋之年的父母,还有正在上大学的孩子,邵某某受伤后瘫痪在床,常年用药,一家人全靠邵某某的妻子照顾,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平罗法院上报平罗县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为邵某某申报司法救助。经研究决定给予司法救助19万元。平罗法院继续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2022年3月,平罗法院对被执行人厂区内的钢结构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依法公开进行拍卖,执行到部分案款后及时发放给案件申请执行人邵某某,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燃眉之急。

  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在今后的工作中,平罗法院将坚持以“工作落实年”活动为抓手,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把司法救助工作做深做细,为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难题,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进一步传递司法温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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