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琼 包婷)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因高空坠物致楼下邻居财产遭受损害的案件,经法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赔偿意见,被告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2021年3月,家住六楼的张某因玻璃损坏,安排维修工人更换玻璃。因维修工人操作不当,致使玻璃从六楼坠下,将居住在一楼王某的太阳能板砸坏,无法正常使用。当王某找张某协商赔偿事宜时,双方各执一词,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多次协商无果后,王某将张某诉至平罗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其太阳能板损失15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陈述,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考虑到原、被告是邻居关系,还是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通过法官和调解员从法律关系、邻里相处等方面进行释法析理、耐心调解,最终原、被告打开心结,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张某答应为原告王某更换太阳能板一台,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将纠纷止步于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