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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打架又袭警 最终判刑七个月

  

  (樊冠青)近日,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0年11月2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赵某与其朋友酒后在大武口区某KTV包间内打架,后被派出所民警传唤至留置室留置。赵某在留置室内大声吵闹,辱骂值班民警、辅警在民警对其劝阻过程中,赵某先后两次殴打辅警李某,致使李某半颗下牙被打掉。经鉴定,李某伤情被评定为轻微伤。

  大武口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任务的人民警察,致使民警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从重处罚。案后被告人赵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经综合评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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