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斌)7月28日,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对常骏、吴学亮等21名被告人开设赌场、赌博、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一案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9年,被告人常骏等人在大武口区自家养鸡场、浪潮酒店以及茶楼等地多次开设赌场,采用“推对子”,“扎金花”等形式进行赌博,涉及赌资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2012年6月,被告人常骏等人持械进行斗殴,致一人轻微伤。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常骏为索要赌债,多次对欠赌债人员进行殴打、辱骂、威胁。2019年初,被告人常骏等人为了索要赌债,将被害人带至KTV包间进行殴打,限制人身自由。被告人牛惠文、吴佳敏多次在大武口区西达公司后院平房内,组织参赌人员采用打麻将、“跑得快”等方式聚众赌博,每场涉及赌资数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常骏、黄继伟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开设赌场,吴学亮等人在赌场上负责放板或记账、抽水,雷柱亮等人在赌场上负责站岗放哨或提供其他直接帮助作用,刘洪礼等人明知常骏、黄继伟组织开设赌场而为其提供场地,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常骏等人的其他犯罪行为,依法分别构成赌博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常骏、吴学亮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集团。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常骏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1万元,没收非法所得308000元;对被告人吴学亮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80000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