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7月3日,平罗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一案。该案是平罗法院审理的首起盗录电影侵犯著作权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月以来,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在平罗县某电影城工作的便利条件,将影院影厅的监控通过某某云软件分享给被告人刘某某。被告人刘某某通过电脑软件观看并录制,后将盗录的电影通过百度网盘出售给网友。被告人刘某某未经许可先后录制并出售的影片被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截止到2019年4月,其中4部影片在两个电影网站上被点击数达到52.68万余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伙同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4部电影作品,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52.68万余次,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合议庭根据法庭调查阶段审查的事实,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焦点进行陈述和辩论,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持续3个多小时。合议庭将对该案认真评议后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