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翠平)近日,大武口法院受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年近九旬的张某起诉已故妻子胡某的子女要求分割遗产。
张某与老伴胡某是再婚夫妇,两人婚前各自育有子女,虽系重组家庭,近二十年双方子女相处一直较为和睦。步入晚年,胡某被查出罹患癌症,张某无力顾及老伴,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胡某由其子女照顾,张某从积蓄中支出8万元,补偿胡某的生活与治疗花费。双方在调解协议签字,按照约定实际履行。
不想没过两天,胡某因病情加重突然离世,张某刚刚交付的钱款如何处理引发纠纷。张某将胡某四个子女起诉至法院,要求将8万元作为遗产进行分割。考虑到张某年事已高,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前约谈双方子女,了解到张某并非想要回8万元,只是其与胡某名下共有一套住房,担心将来房产继承发生纷争。围绕双方的焦点问题,办案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胡某子女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张某放弃分割8万元的诉求,最终张某撤回起诉,案件以调解结案。
家事案件往往十分琐碎,但却折射世间百态人生。家庭是社会组成的最小细胞,家事案件的妥善处理,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本案的处理,在探求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之后,承办法官精准发力,倾心调解,避免就案办案,而是兼顾法理、情理,力促双方握手言和,减少诉讼带给家庭的裂痕,在保证案件法律效果的同时又不失社会效果,并且在个案层面尽可能通过司法的温情抚慰了耄耋老人内心的伤痛,真正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