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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门口审案 让司法更加阳光

  
    (何健亮)近日,大武口区人民法院隆湖法庭受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案件承办法官决定到原告所在东湖社区开展巡回审理,方便当事人的同时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2019年7月,星海镇政府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道路工程。当工程施工至马某房屋旁边时,被马某以工程车辆在房屋后面通行碾压致使房屋墙体出现裂缝为由阻拦停工,道路工程至今没有完工。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对案件争议较大,无法协商处理。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涉案房屋进行实地勘验,查清涉案房屋损害情况。实地勘验后,马某的房屋损害情况并未达到其诉状所述。承办法官要求其要理性诉讼,并以马某证据不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大武口区人民法院隆湖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作用,以巡回审理为抓手,通过以案说法,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果,同时促进文明乡村建设。2016年以来,隆湖法庭在各村居开展巡回审理各类民事案件326件,调撤率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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