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武口区法院隆湖法庭受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社区主任与物业公司联手做调解工作,原告申请撤诉处理,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原、被告系邻居。2019年9月,被告蒙某未征得原告刘某同意将房屋门换成向外开的门。因原告刘某居住小区的门是向内开的,家中有老人及小孩,被告的行为给原告平时生活带来不便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原告为此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但均未果,为此纠纷成诉。
隆湖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前往涉案小区现场开展勘察工作,发现原告诉称的事实确实存在。考虑到原、被告系邻居关系,为避免因诉讼引发其他次生矛盾,承办法官联系了社区主任,就案件基本情况与社区主任进行交流。之后又前往物业公司进行取证,了解到物业公司就涉案问题均有明确的规定且被告蒙某签署了相关承诺书。在经过实地勘察和取证之后,承办法官联系社区主任给被告做调解工作,告知被告此行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且确系不当行使权利。
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被告蒙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拆除了外门,履行了排除妨害的义务。原告申请撤诉,案件得以妥善解决,邻里之间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