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大武口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某等8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保险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和周某某合伙开设一家汽修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7月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王某某、周某某为骗取保险金,多次组织安排冯某某、吴某等十一人(另案处理)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法骗取保险金,其中被告人王某某、周某某共同骗取保险金共计62394.47元,被告人王某某个人骗取保险金共计76102元。
2017年11月,被告人王某某因怀疑被害人杨某某写信举报其保险诈骗,遂与周某某商议报复杨某某,故意别停杨某某车辆,造成杨某某车辆保险杠、变速箱损坏,经鉴定价值2381.5元。
2017年12月,被告人王某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业务员刘某某怀疑其故意制造事故不予定损,王某某遂与周某某商议找人教训刘某某,造成被害人刘某某轻伤。
被告人王某某、周某某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侵害他人安全及公私利益,破坏了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代表、保险行业代表及被告人家属、社会群众等15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通过宁夏法治报、宁夏长安网进行了直播。
本案将择期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