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宁夏某五家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平罗法院召开。会议由该院民二庭3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主持,破产管理人律师团队、债权人、破产企业职工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18年10月,宁夏某五家公司向平罗法院提出破产重整。平罗法院依法审查后,裁定受理五家公司的破产重整案件,并指定宁夏某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管理人接管了破产企业,重整计划有序进行。
近年来,平罗法院已受理企业破产案件8件。为加强破产案件审判,该院成立专门的破产案件审判团队,并派出法官到江苏省江阴市法院系统学习审理破产案件工作经验,为审理好本院破产案件,服务和保障平罗经济发展夯实了司法审判基础。(马瑞玲、李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