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平罗县法院对7起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罪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了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每件案件庭审平均用时不到7分钟。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将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确定为重要原则,并在诉讼程序和操作规范中作出相应规定。为落实好该项制度,平罗法院积极与县检察院协商并达成共识,将一批符合认罪认罚的轻罪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县检察院作出具体量刑建议并集中起诉,法院集中开庭、当庭宣判。
为了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其诉讼程序选择权,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庭前已将相关权利和义务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告人,并通过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对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否具体、合理进行了审查。经审理,对上述案件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均予以采纳,并做出当庭宣判,各被告人当庭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悉,这些案件审理时间最短仅为2天,最长为7天,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真正在程序上做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在实体上实现有效惩罚犯罪,体现宽严相济、坦白从宽。(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