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法院的巡回法庭进村服务非常周到,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节省了诉讼成本,足不出户就为我们解决了困扰心头的问题。”高仁乡六顷地村的当事人白某某如是说。12月13日,平罗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高仁乡六顷地村村委会,对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公开审理。
原告白某某因其玉米地被水淹,将相邻比其地高且开口排水的常某某、张某某、畅某某、史某某诉至陶乐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陶乐法庭考虑本案系邻里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特意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的村委会开庭处理。
为全面了解案情,开庭前法庭工作人员联合高仁司法所、六顷地村委会一起组织原、被告双方前往六顷地村涉案地查看现场,询问双方当事人相关情况,并围绕争议焦点现场认真勘察、取证,为公平公正审理这起纠纷案提供基础保障。庭审在审判长主持下,各项程序有条不紊进行,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通过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庭调查情况,表示愿意通过调解来和谐处理此起纠纷。(王永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