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罗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向当事人代理律师发出4份“律师调查令”。这是自宁夏高院《关于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试行律师调查令的意见》施行以来,该院发出的首份律师调查令。
原告鄢某与被告田某因离婚纠纷诉至平罗法院。被告田某认为原告诉称的婚前财产实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涉案房产信息保存于河南省郑州市相关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不动产交易管理部门,被告田某及其代理律师无法自行调取,故向平罗法院申请调查令。
接到申请后,平罗法院立即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理由、申请调查证据的范围、申请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等进行了审查,并于当日签发了律师调查令。(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