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罗法院通过失信惩戒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平罗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罗某于2017年8月28日前返还原告杨某某借款10000元。被告罗某逾期未履行,逃避债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查控平台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执行财产,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但该住所一直无人居住;经电话联系罗某与其进行谈话,其答应尽快还款,但随后逃避责任。经法官多次催促,仍旧未果。
得知罗某在北京务工,法官考虑到罗某会返程乘车,便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等,限制其高消费。罗某发现买不了机票,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浦化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