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基层动态
平罗法院失信惩戒措施使“老赖”履行义务

  

  近日,平罗法院通过失信惩戒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平罗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罗某于2017年8月28日前返还原告杨某某借款10000元。被告罗某逾期未履行,逃避债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查控平台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执行财产,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但该住所一直无人居住;经电话联系罗某与其进行谈话,其答应尽快还款,但随后逃避责任。经法官多次催促,仍旧未果。

  得知罗某在北京务工,法官考虑到罗某会返程乘车,便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等,限制其高消费。罗某发现买不了机票,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浦化熠)

来源: 责任编辑:
☆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