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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石嘴山中院:实地走访查“症结” 倾情调解解“心结”

  

  近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现场调解,全力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

  杨某与姚某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姚某将约40万吨硅锰渣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杨某,杨某在姚某提供的场地进行洗选。因环保治理,导致硅锰渣的洗选无法继续进行,合同亦不能正常履行。因对后续事宜协商未果,杨某将姚某及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合同款、赔偿损失近400万元。一审法院认为,涉案合同不能履行的主要过错在姚某,判决由姚某返还杨某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驳回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杨某、姚某均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上诉至石嘴山中院。

  石嘴山中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从各方对已洗选硅锰渣及被拆设备的价值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这一矛盾焦点出发,决定进行实地查看,深入了解案件情况,为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找准突破口。在充分掌握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具有调解基础,遂通过“背靠背”方式,分别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释。最终,通过法官积极释法析理、耐心劝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姚某于2022年6月20日前分两次向杨某返还共计283万元。

  通讯员:杨春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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