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上诉人张某有三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残疾,两个女儿因病、因故去世。花甲之年的张某既要照顾因失去爱女精神失常的妻子、残疾的女儿,还要照顾已故两个女儿留下的外孙、外孙女。白发人送黑发人一直是张某心中不能触碰的痛。2020年6月的一天,张某骑电动车路过上诉人杨某的田地时,双方因前期的矛盾再次发生纠纷,杨某多次提到张某去世的女儿,后双方发生厮打。在厮打的过程中,杨某被张某用干农活的铁锹铲伤。后杨某住院治疗,因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便向法院提出起诉,而张某则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一审法院判决由张某赔偿杨某经济损失15524元,驳回张某的反诉请求。一审判决后,杨某、张某均不服提起上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查看卷宗,电话沟通、现场接触当事人,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张某认为事情是杨某说其去世女儿引起的,杨某应承担主要责任。杨某则认为,其受伤是被张某铲伤的,其不应承担责任。法官认为如果就案判案无法彻底消除双方之间的隔阂,甚至有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经过细致研究案情,法官决定以查明案件基本事实为基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双方的亲戚关系入手,从张某曾经照顾过杨某的丈夫入手,讲明相关法律规定,讲明双方割不断的关系,使原本剑拔弩张的两人终于静下心来认真思考。最终,双方均决定撤回上诉,按一审判决执行,彻底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