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近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二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的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进民事、行政案件提效快审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规范上诉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标准,推进民事、行政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关于进一步规范二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的管理办法(试行)》共18条,从上诉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标准、遵循的原则和依法纠错、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力求从审判机制上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并解决“类案不同判”等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问题。
《关于推进民事、行政案件提效快审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对事实清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对建设工程等类型民事案件可委托中介机构或行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一审行政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庭前会议的功能,把大量程序性的工作前移至庭前完成,保证庭审顺利高效运行,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调新型审判团队基础性作用,发挥主审法官会议重要作用,健全主审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衔接机制,推动审判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