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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中院力促涉执行企业复工复产

  

  3月6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商。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陈述了各自的诉求及还款计划,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讨论后,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执行和解协议,既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也为下一步案件顺利执行奠定扎实基础。

  申请执行人石嘴山市某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某镁业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盟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案,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石嘴山中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采矿权及位于厂区内的机器设备、16万方岩石料等财产。近日,被执行人阿拉善盟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话联系法院称受疫情影响,其公司现在没有经济来源,无法恢复生产,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请求法院解除对其厂区内岩石料的查封,允许其出售,以恢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考虑到疫情期间企业经营的困难,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吴国云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通过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的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时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石嘴山中院执行局干警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部门80%的干警下沉到社区防疫一线,协助社区开展入户排查、登记劝导等防控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石嘴山中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借助移动执行APP、腾讯视频会议等互联网平台开展执行工作,对于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慎用强制执行措施,能够“活封”“活扣”的尽量不“死封”“死扣”,力促企业复工复产,为统筹推进防控疫情、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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