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督导组工作要求。
1月22日至23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副巡视员金周强带领督导组到石嘴山中院和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对石嘴山市两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督导组在通过现场测试、听取各院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交流等详细解情况后,对石嘴山市两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并指出存在问题,就进一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政治站位再提高;二是严格依法办案;三是做好深挖彻查工作;四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六是抓紧督办整改。
石嘴山中院对自治区高院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高度重视,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在督导组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自查不足,自加压力,梳理汇总,列出存在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等要求。
在通报自治区高院督导情况、传达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后,石嘴山中院党组要求,全院各支部、各部门、各团队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咬定目标不放松,无条件落实好、完成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大线索排查力度,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扎实;三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策略方式,学经验、补短板、提质效;四是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坚决做到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取得实效、长效;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助力专项斗争扫出朗朗乾坤;六是强化政治纪律,对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