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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中院李学军荣获全区“下基层”活动先进个人

  

  (尤兆林)近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李学军被自治区党的建设领导小组评为2012—2016年全区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先进个人。

  李学军在担任石嘴山中院政治处组织人事科科长期间,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参与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己任,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创新、搭建服务平台,把下基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推进了全院下基层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自“下基层”活动开展以来,李学军组织并参与本院各部门干部到所在联系点开展下基层活动100余次,累计100余天,自觉与群众“三同”,自觉维护党员干部形象。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每年走访所联系的村(社区)60户,熟悉联系点住户、单位基本情况。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同群众打成一片,准确了解群众疾苦和所想所盼,主动服务群众,在宣传党的政策、反映基层问题和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好事方面取得较好实效。他经常与联系点干部、群众交流思想,听取意见建议,对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多方协调帮助解决发展中的难题,所做工作得到联系点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特别是能够结合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主动参与排查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帮助基层建立健全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对基层矛盾纠纷和治理难题敢于担当,迎难而上,积极化解,成效明显。指导帮助联系点广泛开展“道德讲堂”等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引导群众培养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联系点民风向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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